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4〕8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厦门大学《对于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院就读的台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4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2024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2024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本次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审年度
评审参考年度为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2024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叁、奖励名额和标准
全校硕士研究生共27名,每名8000元;博士研究生共4名,每名10000元。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注 :全校差额评选)。
四、申请基本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计分标准
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执行,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
六、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个人申请表(每生一个表,附件2)、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2.提交要求:电子版请于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学院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4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纸质版请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海韵8号楼鹭银海超市库迪咖啡就餐区。届时会有组织部同学收取。提交时间后续通知。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各班级负责。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王同学:15347990153,或咨询蒋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9270,邮箱:gytw@xmu.edu.cn。
学校通知链接:
附件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