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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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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开展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编辑者:蒋超杰 | 发布时间:2024-09-01

研究生各班: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此次评奖工作各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3级以上(含2023级)的在学硕士生和博士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其中,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硕士生资格与原班级的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选名额

“叁好学生”“优秀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69名、17名、17名,为可参评人数8%2%2%。“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各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和学院研究生学生组织(党建办、团总支、学生宣传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生会)推荐,由学院评定。

二、评选要求

(一)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年度志愿服务统计日期以通知发布当天截止。

(二)“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叁、注意事项

(一)“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二)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叁)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凡是尚欠缴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五)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六)各班上交的评选汇总表(附件3必须明确推荐顺序。

(七)考虑到有班级名额可能存在用不完的情况,因此班级在推荐名额的时候,在申请人符合相应奖项条件的前提下,无论班级有无该奖项名额、名额多少,均可推荐,但推荐的时候必须排序。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

(二)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叁)班级推荐。班级以适当形式(可根据附件8计分情况)组织2/3以上学生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申请人(实践证明或志愿时长、其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学工系统)将电子版申请表(附件2)发给班长,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申请材料;

(四)学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拟推荐学生名单,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2024911日(星期叁)下午1730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完成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五)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材料提交及要求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8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发给班长。

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人的证明材料以及汇总后的附件2、附件3、附8和附件10打包于93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发送至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电子邮件名为:博/+年级+班级/学生机构名称+评奖评优汇总表。

请各班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完毕所有材料,逾期候。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荣誉称号评选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王同学:15347990153,或咨询蒋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9270E-mailgytw@xmu.edu.cn

附:学校通知网址:

附件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