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对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 港澳及华侨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5名;博士生二等奖1名,叁等奖1名。
2. 台湾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叁等奖7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4名。
叁、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叁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叁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研究生: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学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1-2022学年相关情况,由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级需统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2年10月10日21:00-21:30报送至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奖评部。同时,请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附件6)、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和计分统计表(附件8)以班级为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18:00前电子版发至奖评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2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会奖评部陈同学:18060990729。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八、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24871.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