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星空mv

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对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23-05-16

研究生毕业班各班级:

厦门大学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学院相关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级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 “优秀毕业生”、“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37人、7人、30人和7人,根据班级人数比例具体分配如下:


系别

优秀毕业生

优秀叁好学生

叁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硕士

会计专硕

8

1

6

1

审计专硕

4

1

3

1

会计学系学硕

4

1

3

1

公司管理系学硕

3

1

3

1

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学硕

1

1

1

1

财务学系学硕

2

2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学硕

1

1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学硕

1

1

市场学系学硕

1

1

管理科学系学硕

2

1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5

1

4

1

博士

会计/财务/财会院

5

1

2

1

企管/旅游/市场/管科

2

总计

37

7

30

7


叁、申请条件

凡参评“优秀毕业生”、“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除了应具备《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中第十一条的要求外,应修课程全部合格,还应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优秀叁好学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表现突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叁好学生”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较强的心理素质。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研究成果或者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3.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参评“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六)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七)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八)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九)参评年度志愿服务统计日期截止至评优通知发布当天。

(十)考虑到个别班级名额可能存在空缺,因此各班级在推荐人选时,在申请人符合相应奖项条件的前提下,无论班级有无该奖项名额、名额多少,均可推荐,但推荐的时候必须排序。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各毕业班级组织班内进行投票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提交至院研究生会组织部初审。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络申报;

(叁)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拟推荐学生名单,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在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分别进入“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应用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

(四)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分管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进行审批)。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六、材料提交

此次荣誉称号申请需提交电子版荣誉称号班级推荐统计表(附件4,对于优秀叁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足1名的班级,在班内推选出优秀叁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各1名候选人后,需针对相应候选人,提交其自身《麻花星空mv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以便学院奖评委员会在评定奖项时作参考。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3522日(周一)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院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班级2023年毕业个人荣誉称号获奖统计表”。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荣誉称号评选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同学:18060990729,或咨询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3776E-Mail: wurongmei@xmu.edu.cn


附:学校相关通知: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516


  • 附件【附件.谤补谤】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