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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对于2024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24-03-06

研究生各班级:

2024年校庆期间将评选“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管理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申报名额见附件2

叁、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3.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4.参评年度须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含3小时、以厦门大学志愿服务系统登记的为准)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历,博士生暂不做此项要求;

5.积极参加活动出勤:参评学年硕士一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2次,或每年4次,硕士二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1次或每年2次,集体活动以研究生团总支考勤记录为准;

6.硕士一年级学生秋季学期对第(四)点、硕士叁年级学生春季学期和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和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学生对第(五)点不做要求。博士生暂不做此项要求。

详见附件6:《麻花星空mv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26月修订)》

(二)各班级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各班级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详见附件4。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2.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叁)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专项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和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在38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纸质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在382100-2130间于海韵学生公寓鹭银海超市古茗出口处提交。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陈同学:15308423213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说明

1.班级在提交候选人材料到研究生会组织部之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以免漏报

2.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参评适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4.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且不在管理学院递补。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3年国家奖学金、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叁大奖除外)。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叁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叁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