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会计学科教师与研究生系列厂别尘颈苍补谤"之十七
发布者:gulei 发布时间:2017-11-13 10:38:33 浏览数: 次 [ ]
为了活跃厦门大学会计学科的学术研究氛围,激发既有教师与在校研究生的学术研究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教师之间、教师与研究生之间、研究生彼此之间的深入交流、思想碰撞与知识分享,我们组织了由厦门大学会计学科的常任教师、博(硕)士研究生、国际访问学者等作为报告人的系列Seminar。该Seminar将冠以“厦门大学会计学科教师与研究生系列Seminar”的总标题,从2017年3月14日起,每周周二下午15:00-17:30举行。该Seminar与已有的“财务、会计Seminar”(主要聘请校外与境外的学者担任报告人) 相互补充,以期能够更好地推动厦门大学会计学科的学术发展。
“厦门大学会计学科教师与研究生系列Seminar”之十七
题 目:竞争战略、高管薪酬激励与公司业绩——来自叁种薪酬激励视角下的经验研究
报告人:柴才 博士研究生
主持人:张国清 教授
时 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15:00-17:30
地 点:厦门大学嘉庚一409室
论文摘要:本文以现实中频现的高管薪酬与业绩“倒挂”现象为背景,探讨了影响高管薪酬契约有效性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高管薪酬对业绩的激励作用。对此,本文以2009-2015年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公司竞争战略分别从叁种薪酬激励视角下检验以下叁大问题:(1)不同竞争战略下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是否存在差异?它们分别更适配何种类型的高管薪酬激励机制?(2)在不同竞争战略对应的薪酬激励机制下,对高管激励的合理性是否会影响激励作用,进而影响公司业绩?(3)合理的权益薪酬激励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不合理的货币薪酬激励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结论表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将高管薪酬激励机制与公司的竞争战略相匹配。在此基础上,对高管的激励方式应尽可能做到合理化,这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因此,在研究高管薪契约有效性时,公司竞争战略是不可或缺的因素。本文研究结论一方面对“倒挂”现象的成因做出了解释,另一方面解决了现有研究中对于高管薪酬对业绩激励作用产生的结论分歧。同时,本文结论为现实中公司薪酬制定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