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公司保就业。
——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公司特别是中小微公司、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公司,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当前,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公司数量。民营公司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也出台了许多对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民营公司合法权益等的方针政策,从多方面、多维度来鼓励和支持民营公司积极参与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地方政府也积极行动起来,针对民营公司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精准施策,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切实落到实处,发挥民营公司和民营公司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潜力。
2020年2月1日起,《浙江省民营公司发展促进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省域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公司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它不是一项政府的政策,而是人大通过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法律,民营公司发展环境的提升将有力保护和促进民营公司的健康发展。
2020年6月,《安徽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精选》公布。此份文件汇编精选了金融类、税收类、财政奖补类、用工类、非税类、进出口类和其他类共142份民营经济政策,旨在方便公司“按图索骥”,充分享受政策,促进全省民营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0年7月,福建省出台《对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和分析,及时向民营公司发出预警信息;扩大民营公司直接融资;整治拖欠民营公司账款。
2019年1月,江苏省出台《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龙头民营公司提升规模水平,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培育引进民营总部公司。
2018年12月,深圳市出台《对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实现新增民营公司发债1000亿元以上、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公司平稳发展基金“四个千亿”等措施,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
2018年11月,广东省出台《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民营房地产公司转型发展;实施新粤商培训工程,弘扬公司家精神;积极推广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当前,全国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能够更有效发展民营公司的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后疫情时期中小公司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但在中央和地方政策的支持下,民营经济发展也迎来了不少机遇。
对外开放的“一带一路”倡议为民营公司带来国际化机遇;“两新一重”的国家政策重心将带来巨大的居民消费需求和新一轮商机;高质量发展战略将推动民营公司加快转型升级、步入创新驱动道路。
面对机遇,民营公司应当强化和创新管理,推进现代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建立健全公司决策机制,形成有效内部监督和风险防控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