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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9 | 优化营商环境一直在路上

编辑者:陈臻 | 发布时间:2020-04-26

根据世界银行《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的全球排名比去年上升15位,名列第31名,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报告称,由于大力推进改革,中国连续第二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

回顾2019,我国在营商环境各方面实行了多项改革举措。


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以来,我国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立法取得了丰硕成果。

  •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有力法治保障,有利于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 《政府投资条例》颁布实施,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目的是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 《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确立了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的基本制度,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实施,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

  •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人大常务委员会、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做出了修改。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修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20年,还有多部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在研究制定、修订中。

《招标投标法》全面启动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已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契税法》,草案已提请审议。

根据相关部门信息,2020年还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有望进入全新阶段。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改),计划修改着作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扩大改革创新试验范围


201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对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的建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了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建设方案,总体要求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印发《对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克服了“准入不准营”现象,使公司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尽快正常运营。

2019年还新设立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浙江省等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开放。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于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2019年8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作为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加快通道和物流设施建设,提升运输能力和物流发展质量效率,深化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为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叁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着力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着力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政放权更到位。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于2019年11月8日整体上线试运行,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

监管更科学。为完善信用监管顶层设计和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对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地方和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推动形成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全国“互联网+监管”体系。

办事更便利。2019年底制定出台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有关指导意见,倒逼各级政府部门不断改进工作。依托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了更多事项、更大范围“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


不断扩大营商环境第叁方评价覆盖范围


在国家层面,201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在全国22个试点城市展开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2019年国家发改委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县级市等41个城市和东北地区21个城市开展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在全国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国家级新区等推开营商环境评价。

在省级及市级层面,据不完全统计,在2019年已有部分省份组织开展并完成了省域内营商环境第叁方评价工作,不少地级市也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市域内营商环境第叁方评价工作。这些省市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第叁方评价工作,长期动态跟踪当地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及落实成效,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已经逐步显现,各大城市都在想方设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城市已经开启第叁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营商环境上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但也要看到,一些弱项和短板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体制机制强力改革的大环境下,找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通过整改落实达到优化提高效果,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营商环境建设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