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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提速 | 重点城市优化营商环境迈入3.0时代

编辑者:陈臻 | 发布时间:2020-04-26

2019年底至2020年初,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重点城市先后发布政策文件,推出全新的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标志着我国重点城市的营商环境改革迈入3.0时代。

 


重点城市最新营商环境政策文件

城市

发布日期

政策文件名称

北京

2019年11月6日

《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上海

2020年2月19日

《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广州

2020年1月1日

《广州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深圳

2020年1月20日

《深圳市2020 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城市营商环境改革目标及任务

城市

改革目标

改革任务

北京

对标国际前沿和国内最好水平,争取国家改革在京先行先试,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在推进“一网通办”、建设综合窗口、落实“四减一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加政策透明度)、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政务科技和推进法治保障取得新突破。

12项

主要举措

上海

用2至3年时间,进一步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打造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务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的营商环境。

36项

主要举措

广州

2020年争取与国际先进营商规则初步衔接,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到2022年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广州样本”。

以改革实效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以“数字政府”建设加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6项

主要举措

深圳

以“先行示范”的标准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努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改革方向;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14项

主要举措


北京和上海作为样本城市代表中国大陆参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今年都是继续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发力。北京将着力于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的改革,要让公司和市民在办事过程中体会到少跑腿、提效率、降成本的获得感。上海将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力争使上海成为高标准“一网通办”、高品质营商环境、高水平政府治理能力的表率。


北京和上海营商环境改革亮点措施


北京

上海

开办公司

优化完善“别窗通”平台,实现公司法人后续在“别窗通”平台可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推进区块链技术试点,实现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自动核验,提高开办效率。

开办公司实现2个环节2至3天完成,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平台“一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和发票、就业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所有开办公司事项。

办理建筑

许可

在试点区域内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批”为投资主体提供查询渠道、缩短公司选址、设计部和部门前期研究论证时间,从而加快投资项目落地。

针对1万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实施线上线下“一站式中心”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理,涵盖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等全过程事项,实现5个环节24天完成全过程审批服务。

获得电力

出台市政设施接入并联审批办法,推动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并联审批,简化材料、信息共享。将电力报装系统与本市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立数据和证照共享机制,压缩办理时间。

压缩低压项目办电时间,做到2个环节10天完成。落实低压项目占掘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2天,具备条件的当场核发许可。

获得用水

用气

逐步扩大用水用气“叁零”服务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通过线上申请、主动上门、全程代理等方式,实现小微用气工程“一次不用跑”、其他用气工程“最多跑一次”。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减少用户提交材料及办事环节,实现“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

登记财产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探索公司不动产登记、变更、法院查封等全业务类型网上申请和网上缴税。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户籍人口、营业执照、权籍测绘、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全城通办”“智能秒批”试点工作。

在各区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设置公司服务专区,实现公司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当场完成。

纳税

积极配合税务总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

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申报表合并工作。构建统一面向用户的税费申报平台,实现相关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

跨境贸易

积极推进“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实施,公司仅凭提单概要即可申报提货。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提升汇总征税率和自报自缴比例,巩固完善免担保放行模式。

实施“两步申报”模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继续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试点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办理破产

积极推动将全市所有破产案件纳入北京市破产法庭审理,实现办理破产规范化,提升破产重整成功率。积极推广法院传票、证据材料等电子送达方式,完善和规范公司送达地址信息库,力争覆盖全市。

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持续推进破产法庭建设,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

获得信贷

推动小微公司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运用金融科技建立小微公司金融信用信息档案,构建以公司金融信用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体系。设立公司续贷受理中心,建立绿色通道,为民营公司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

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建立差异化的小微公司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

保护中小

投资者

/

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

执行合同

完善“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实现60%民商事案件诉讼前端解决。

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实施“迁网上云”工程,建设上海法院新一代现代化基础设施,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劳动力市场

监管

外籍人才居留许可证办理减至7个工作日。将初创阶段、新就业形态、灵活形式用工等用人主体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破解公司初创期资金人才瓶颈。

结合实际,继续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公司负担。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公司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

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推动招投标全程电子化。统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各分平台公共入口和数字认证服务,实现“一证通办”。按照世界银行方法学,在已有招投标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实现全流程采购管理。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以道路维修养护等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为重点,明确界定项目分类标准及适用规则。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和工程招投标平台功能,开发上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投标

政务服务

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全面推进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梳理一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和运用

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建立本市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的纠纷调解。

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功能。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级。

市场监管

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将“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信用北京”等对接,实现数据汇聚、智能分析、精准监测、联合惩戒。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包容普惠

创新

以推进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国际化水平。

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进一步做大科创公司上市贷、科技履约贷、小巨人信用贷、微贷通等科技信贷产物与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实施众创空间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培育工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广州和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龙头城市,紧紧围绕国家提出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性规划,广州首次提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力争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样本。深圳以“先行示范”的标准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向纵深。


广州和深圳营商环境改革亮点措施


广州

深圳

开办公司

实现商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0.5 天办结。推进“证照联办”改革,促进“准入准营”同步提速。自2020 年1 月起,全市新设立公司首次刻制公章免费。

将公司开办流程整合为1 个,压缩开办公司1 天内办结。自2020 年1 月1 日起,全市向新设公司提供一次免费刻制公章服务。


办理建筑

许可

建立以“政府明晰告知、公司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公司投资项目承诺制,对试点区域内符合标准的公司投资项目,实行先建后验。

取消市政管线临时迁改设计方案核查;取消核发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取消施工图审查。构建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

获得电力

推动供电、供水、燃气、排水、通信等接入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合并纳入市政公用服务窗口,统一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市联审平台协同审批功能,将电水气接入需求提前至办理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实时推送至市政公用服务公司。

将水电气报装系统与本市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立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共享机制,减少客户水电气报装材料准备时间、准备数量,减少申请资料,最终实现市民刷脸“无感报装”。

获得用水

用气

登记财产

取消公司间办理存量非住宅交易网签,加快实现“4个1”(公司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小时办结、公司不动产抵押贷款1 天办结、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电水气过户一窗联办、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缴税一网通办)。

规范公司之间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无需网签行为,实现公司之间签订存量非住宅买卖合同的可通过“二手房自助交易合同打印”系统中自助打印合同。推行按揭购房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事项”合并办理,实现两项登记“一并受理、同步审核、同时发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纳税

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功能,精准推送减税降费政策,所有税费种类申报100%“网上办”。深化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100项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

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把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人工智能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建设智慧电子税务局。

跨境贸易

建立智能分类通关监管和“一线拦截、二线专业处置”创新查验模式,争取“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先行先试,最大限度加快进口货物口岸流转速度。

实施“两段准入”改革试点。以进境货物准予提离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为界,分段实施“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监管;清单目录内的货物如检查结果正常、但取样送检尚未反馈结果的,准予公司先行提离,减少货物滞港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办理破产

深化破产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在全国第一个上线“智慧破产”系统、第一个建立“僵尸公司”破产审判绿色通道,提高破产重整成功率。

开展破产重组立法。建立完善公司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公司破产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探索更加规范便利的破产程序,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公司破产重组条例》。

获得信贷

加强中小公司市场监管、海关、司法及电水气、通信、税费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建立适应中小微公司特性的融资信用评价体系。

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改革研究。深入调研国际先进城市做法,在香港动产和权利押记模式的基础上,尽快对标获得信贷指标排名第一及合法权利力度指数指标满分评价的最高标准国家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改革创新课题的深度研究加快推进动产抵押登记改革。

保护中小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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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合同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广州微法院、律师通、法官通、移动执行等掌上融合移动服务体系,为审判人员实现查询推送关联案件、法规条文及类案信息、辅助生成法律文书、裁判结果预测与量刑参考及智能庭审功能。

加强“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全面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多元解纷机制,实现60%民商事案件在诉讼前端解决。

劳动力市场

监管

持续推出“广聚英才计划”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推动人才待遇落地。。建设黄埔国际人才港、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展第叁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政府采购

试行取消财政投资交通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印刷费、交易服务费,实现投标“零成本”。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

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和规范EPC 模式招标;探索完善人工智能评标;建设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招标投标

政务服务

加快“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推进“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推行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

扩大“秒批”范围。利用AI 技术、大数据等,再推一批(不少于100项)业务量大、公司和市民切身相关事项秒批。不断优化审批体制机制,加强“秒批”制度体系建设,将“秒批”打造成深圳政务服务品牌。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和运用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2020年争取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5%。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物和衍生品落地,构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

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成立全国首家具备国际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功能的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推出全国首个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物,为公司提供多元化的知识产权运用方案。

市场监管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加强公司数据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推进监管数据治理。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建立完善深圳市“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各区、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监管数据标准规范,开展监管数据治理,对相关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包容普惠

创新

建立众创空间质量管理、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鼓励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专业化团队合作,建设创业创新、孵化投资相结合的新型众创空间。

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工作。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的创新生态链,重点围绕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布局,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最大限度释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在科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会助力加快内部流程、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变革,在政务科技上取得新突破,而智慧化、场景式的办理体验也将提升公司和群众的满意度。


在法治保障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从机制体制层面做出了规定,重在确立基本制度规范、明确方向性要求,为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间。北上广深都面临着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与国际营商环境接轨的要求,创新驱动发展是大势所趋,要进行更深维度的改革创新探索必须要有一定的保障机制,而容错机制就可以起到保障作用。此次4个城市出台的改革措施均设立了容错机制,也是从侧面鼓励各部门进行更深程度的改革创新。尤其是深圳,提出破产重组立法和科技创新立法,将研究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公司破产重组条例》和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工作,更是走在了法治营商环境改革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