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0]8号),为加强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金课”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现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条件和遴选原则,积极参与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条件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对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内容和建设方式等相关要求予以认定。
2.根据教育部《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今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含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类、思政类、其它类等28类。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服务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和“叁创”教育,突出开放性和共享性,有力支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以用促建,合理安排建设投入。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内容,具有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福建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超过9项。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项目。
叁、申报要求
1.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填写《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WORD版本文件一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
2.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须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介绍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介绍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介绍视频.mp4、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3.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其它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教育部学科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建设虚拟仿真“金课”,探索“互联网+教育”“智能+教育”。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突出应用驱动、资源共享,积极吸引公司行业参与建设。
3.各学院申请书及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于8月28日中午十二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联系人:杨炎,电话:2181651,邮箱:jwcsdk@xmu.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做好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申报表
3.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推荐汇总表
4.202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介绍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5.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标准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
2020年8月18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