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3届管理学院毕业班443人创新实践学分以及13人创新学分抵校选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教学工作办公室(本科)反映,电话0592-2186009,邮箱:蝉丑颈测耻苍蔼虫尘耻.别诲耻.肠苍,名单如下见附件1和附件2。
说明:创新实践学分数和成绩等级对应关系如下:2学分为D, 3学分为C,4学分为B,5学分及以上为A。
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