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厦大研〔2018〕78号) 的规定和文件精神, 针对本院硕博连读申请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特点,制定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工作。
2. 坚持择优选拔原则。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必须与当年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并按照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 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对于申请硕博连读学生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4.坚持质量标准原则。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原则不予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3.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二、选拔条件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为我校一至叁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其中,专业学位(双证)研究生参加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需要已经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专利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意见。博士入学采用申请-考核制学院的叁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硕博连读选拔。专业学位(单证)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博连读。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培养单位应在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中针对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位分别制定具体的选拔标准)。
叁、 选拔程序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从研究生系统中报名后打印《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1份,并亲笔签名确认;
(2)《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1份;
(3)《厦门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录取登记表》1份;
(4)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1份;
(5)专家推荐信2封,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6)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硕士学生证、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各1份;
(7)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项;若无此项材料可不用提交。
(8)个人简历1份: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序提交至厦门大学思明校区保欣丽英楼(嘉庚一)320室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0592-2186076),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四、考核方式和内容
1. 考核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时间 |
事项 |
2018年12月5日前 |
材料提交 |
2018年12月25日前 |
学院组织考核 |
2. 考核方式及内容
笔试+面试(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五、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2年,原则不予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3.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转入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2018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