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洋同学,退学原因(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九条“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仍未修满应修课程及培养环节学分的”),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22〕38号)拟对你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21日前联系阙老师,邮箱:smgraduate2@xmu.edu.cn,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