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1-2022学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1 |
华为奖学金 |
1 |
10000/名 |
限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
2 |
宏信奖学金 |
3 |
10000/名 |
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和叁年级; |
3 |
宝钢奖学金 (差额评选) |
1 |
10000/名 (特等奖20000/名) |
全校选1名研究生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 |
1 |
10000/名 |
针对台湾、港澳学生 |
二、相关说明
1.我院可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1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申请“宏信奖学金”的同学前一学年需在当学年内参加导师组织的相关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研究1项以上,并承担部分主要工作(出具证明)或前一学年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3.申请宝钢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近叁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3.各班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4.申请学生务必确保提交的纸质版材料需要与电子版材料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况,导致的后果需自行负责。
5.各班推荐的结果需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叁、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老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5.《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6.《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4月修订)》(管理学院(含财会院)研究生参评适用)
四、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麻花星空mv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清单》(附件包内)。特别提醒:每个同学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打包在以该本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
五、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组织部邮箱(驳濒虫测箩锄虫箩蔼163.肠辞尘);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1年校级奖学金”申请”;涉及到评奖所需的证明、成果等均需申请截止时间为止,否则为无效。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班级负责人收集检查后,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晚21:00-21:30将本班纸质材料统一交到海韵8号楼鹭银海超市门口(古茗出口)。届时会有奖评部同学收取。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奖评部胡同学:18637391497,或咨询邵老师,联系电话:2180153,贰-Mail: shaokangyi@xmu.edu.cn 。
学校相关评选通知:
管理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