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做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工作,我校于2016年4月至7月成功举办我校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出了部分优秀团队和作品。考虑到竞赛举办期间,也会有学生的优秀作品产生,为给同学们提供更多参赛机会,同时保证我校参加“互联网+”全国大赛的综合竞争力,现面向全校补充征集优秀参赛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作品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物、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公司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叁、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获得的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叁类。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物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四、参赛事项
请参赛团队在7月24日20点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信息,提交参赛项目资料(报名参考指南见附件1)。完成网络报名的同时,请各参赛队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gyxueshu2015@163.com
大赛联系人:管理学院 揭老师(0592)2185775
麻花星空mv
2016年7月17日
附件一:报名指南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6/0721/20160721120247742.docx
附件二:报名汇总表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6/0721/2016072112041778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