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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首届“管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05-15

全院各党支部、班级、团支部:

    当代青年大有可为,青年不仅是生活的旁观者,更是青春的践行者。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在管理学院青年中选树一批有青春,也有朝气;会学习,也有活力;有昂扬锐气,也有坚定思想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在广大青年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学院团委组织开展首届“管院之星”评选活动。

一、参评范围

本次“管院之星”的评选表彰的参评范围为麻花星空mv(含财会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硕、博),特别是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学术科创、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严于律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3.学习上刻苦认真,成绩优异,本学期各科考试无不及格科目,个人未受过学校、学院纪律处分等。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具有较强的竞技竞赛精神和能力,以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学校及以上各类竞技竞赛活动,且在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竞技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2.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实践精神和能力。以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过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并获得荣誉;或个人或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 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勇于克服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具有典型宣传效果。

4.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重要成果,产生广泛的影响力。

5.个人或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个人获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或所在团队获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以上表彰。根据学校要求策划组建社会实践队,社会反响好,并在实践结束后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社会实践项目具有创新性,社会贡献度高。

6.个人积极参加或组织校内外的各项文化活动,取得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7.在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道德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品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反响,有典型的宣传意义。

8.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着、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

叁、评选名额

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原则上每个班级在每月可推荐1人,于每月28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

如无符合条件者也可不作推荐。根据各班申报情况,管理学院“管院之星”评审委员会评审,每月评选出1名“管院之星”,进行宣传表彰。

四、宣传表彰

   1.为获得“管院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管院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自动纳入到学院“满天星”骨干培养计划中,进行重点培养。

3.学院将在嘉庚二号楼长廊处设立宣传栏,对获得“管院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进行周期一年的宣传展示。

五、材料提交

1.推荐参评的个人需填写申报表(附件一),推报参评者需另附 1000字事迹材料;个人生活照2张;

2.申报表、事迹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个人生活照、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交电子版。电材料子版发送至邮箱gytw@xmu.edu.cn ,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团委嘉庚二315办公室。

联系人:江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92700592-2182796

 

附件:“管院之星”申报表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515/2017051504500871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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