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2017年厦门大学“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厦门大学“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每年奖励20名学生,每名奖励5000元,奖励总额10万元。
二、推荐名额
管理学院研究生有2个推荐名额(面向硕士)。
叁、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部合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
4.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取得以下突出成绩之一的,方可参评: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着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或者闯颁搁分区刊物以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着。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为准(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在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着成绩,以第一发明人(如果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5. 获得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7年长青奖学金;获得2017年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7年校庆期间其他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叁大奖除外),但可以参评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6.&苍产蝉辫;我院研究生参与评选的同学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志愿者服务累计工时不少于3小时。
四、 提交的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厦门大学“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厦门大学2017年度“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按照范本的要求填写);
3.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自主打印,带百分比,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4.&苍产蝉辫;志愿者服务工时截图、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参加环保公益活动证明材料(本学年内);
5.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正式印刷刊物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叁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
(2)有顿翱滨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3)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复印件;
(5)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16年内取得的方可参评。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习部邮箱glxyjzxj@163.com)
1.《厦门大学2017年度“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五、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根据以上提交材料要求,由申请个人或者班长将电子版(汇总表)于2017年1月7日(周六)晚20:00之前发到学习部邮箱:glxyjzxj@163.com,电子邮件命名为:长青奖学金+班级+学号+姓名。
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成绩单、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于2017年1月7日(周六)晚20:00交到海韵六门口。
联系人:学习部方同学&苍产蝉辫;电话:18959203976
请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完毕所有材料,逾期不候,谢谢配合!
学校通知详情参见:
附件一:长青奖学金申请表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102/20170102085112703.doc
附件二:长青奖学金汇总表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102/20170102085221975.xls
附件叁:管理学院校级奖学金具体细则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102/20170102085326517.pdf
管理学院研究会学术部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