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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申报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厦门国际商会贸促英才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7-03-22

全院各班级:

厦门国际商会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厦门市教育事业发展,特设立厦门国际商会贸促英才奖学金。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对象

就读于麻花星空mv所有专业品学兼优的厦门籍学生(含研究生)。

二、            奖励名额

名额不限,由学院推荐,学校初审,最终名单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审核确定。

叁、            参评条件

2015-2016学年度获得下列叁项及以上成绩(荣誉)者:

1.      校党委或校行政授予的校级荣誉称号,如优秀叁好学生、叁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

2.      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其他称号的奖学金需学校证明其相当于一等奖学金级别;

3.      参加外经贸类学科及技能等竞赛、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前叁名)或全国二等奖(前六名)及以上者;

4.      省级及以上公开学术刊物(含大学学报)发表外经贸类学术论文;

5.      参加院(系)级及以上外经贸类科研取得成果;

6.      省级党委或行政部门办法的其他成绩或荣誉。

四、            参评条件注意事项

1.  参评条件为2015-2016学年度,不包含20169月起评选的各项奖学金与荣誉称号;

2.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在确定奖励对象时,获得成绩和荣誉称号多项者优先,成绩和荣誉称号级别高者优先,在同等条件下,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申报者优先;

3.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无奖状,需参评同学自行到学生事务大厅打印纸质版材料。学生事务大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  “校一等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及除优秀学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校级奖学金;

参评学生不包括入学后户口同意迁至厦门大学的学生,但包括大学以前就将户口迁至厦门的学生(备注中注明籍贯);

5.  成绩单也需要到学生事务大厅打印。

五、            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班级于324日(周五)晚20: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给奖评部相关负责人:

1.      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厦门国际商会贸促英才奖学金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      参评条件中各种成绩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3.      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

4.      《厦门大学2016学年厦门国际商会贸促英才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附件:《厦门国际商会贸促英才奖学金评审附件包》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322/20170322103510151.rar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

二〇一六年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