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1年本科生“林杉”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奖励名额及金额
1.评奖对象: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二至四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会计学系二至四年级每班2名,每人5000元。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不诚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年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参评年度完成至少一次校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或公司家讲座,须提供相关证明;
6.参评年度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二、叁、四年级同学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1次;(考虑到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学院组织集体活动的影响,已降低本项参评条件。)
7.参评年度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含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8.获得过2020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年中骏奖学金、2020年许华芳奖学金、2020年港澳及华侨奖学金、2021年校庆奖学金、2021年静木芳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此次林杉奖学金。本次林杉奖学金、光源资本-未来投行家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叁、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参评年度的综合素质考核量化评定分数组成,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审程序
参评学生如实提交电子版《林杉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由奖评部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名单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叁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五、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本次评奖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整理格式见附件3)
1.申请表
2.汇总表
3.成绩截图(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叁学期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4.工时截图(已录入旧系统的工时+志愿汇上的工时)。
5.民主评议截图(投票截图等)以及《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
6.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包含 2019-2020 第叁学期参加公司家系列讲座所获的实习学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7.请各位支书于4月23日20:00之前将有关材料发送给奖评部有关负责人。过时不候,感谢您的配合。
六、相关说明
1.本办法所指参评年度系参评前的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即2020.2.16-2021.2.28;
2.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