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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1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曹惠真 | 发布时间:2021-09-22

全院本科生各班级:

2021 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我院获得的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备注

宏信奖学金

5

6000 /

叁年级

四年级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 差额评选)

1

10000 /

针对台湾

港澳学生

宏信奖学金:前一学年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 3 个月以上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推荐

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能参评此项奖学金;2021级新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

( 一) 申请宏信奖学金港澳台宝钢奖学金的学生,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修课程( 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 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 全部合格;

2.参评前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完成至少 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二、三、四年级同学参评前实际在校的三个学期( 含第三学期)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 3 次,

4.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 20%

5.考虑到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暑期社会实践的影响, 原先对于至少一次社会实践或实习的参评条件放宽,此次奖学金没有实习或社会实践要求。

6.参评学生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 40%。( 具体请见附件 1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本科生) 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201142 号)

( 二) 申请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学生, 评选办法具体参考附件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厦大学〔200839 号) 。

叁、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201142 号)( 附件 1)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鉴于2020-2021学年第叁学期未出成绩,此次奖学金使用绩点为2021921日的绩点)。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成绩为依据。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 2021 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 见附件 3) , 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本次国奖国励与校级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 但不可兼得。但由于校方截止日期的限制,校级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必将先于国奖国励完成,获得校奖的同学将自动失去参评国奖国励的资格。请同学审慎选择。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2021年下半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 2021 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1. 2020-2021学年受校级或院级纪律处分的;

2.2020-2021学年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

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及第叁学期、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未按时返校注册且未请假或未准假的;

4. 2020-2021学年存在其他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5.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未进行兵役登记的

六、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申报同学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附件4) 报学院备案;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宏信奖学金

1)宏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5)( 电子版与纸质版两份)

2) 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

2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 附件 7) ( 电子版与纸质版两份)

2)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 本科生) 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 6) ( 电子版与纸质版两份)

3) 相关证明材料( 纸质版)

32020-2021 学年教务系统成绩截图

4.厦门大学学生志愿工时电子版证明(志愿汇截图)

5.兵役登记证明(仅男生)

纸质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纸质材料在预选阶段无需提交,待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后统一提交):

1.学习成绩单(事务大厅自主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附件 8);

3.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如果是团体项目, 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 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 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 DOI 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 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7 年版) 》( 厦大人〔201793 号) 为准。

④ 研究生理工、管理类 JCR 分区参照“ JCR 期刊目录( 最新版)( 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 查询) ;

另,两个类别的奖学金共填一张班级民主评议表

( 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加分项均需纸质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请支书严格审核材料 。各班级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请按附件 9 所示要求整理。

(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 24 日中午12 00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