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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开展教育部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邵亢邑 | 发布时间:2021-10-11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对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1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叁等奖7名;博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3名。

2.港澳及华侨学生:硕士生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叁等奖4名;博士生叁等奖1名。

叁、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叁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叁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研究生: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研究院)。新生填写入学成绩和入学至今表现,入学成绩不清楚可空着,老生填写2020-2021学年相关情况,由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执行,内容已摘录,见附件4

2.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七、材料报送要求

班级需统一将个人申请表(附件5,含教育部和厦门大学两类表)、学生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110122100-2130报送至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奖评部。同时,请个人申请表(附件5、附件6)、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7)、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和计分统计表(附件8以班级为单位202110121800前电子版发至奖评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班级2021年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奖评部胡同学:18637391497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八、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邵老师  0592-2180153EMail:shaokangyi@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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