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2017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8项校级奖学金,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1项)、定向奖学金(4项)和专项奖学金(3项)叁大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奖项、名额、奖金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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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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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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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金额
(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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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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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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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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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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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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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绍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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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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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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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善奖学金:
&苍产蝉辫;财务系硕士、博士各1名,其它系(中心)硕士、博士各1名。
2.葛家澍奖学金:
1名面向会计系博士,1名面向非会计系硕士。限制性条件:
(1 )在学术研究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2 )在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
(3 )在创新发明上取得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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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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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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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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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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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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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际银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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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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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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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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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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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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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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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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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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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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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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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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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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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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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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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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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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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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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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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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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仲咸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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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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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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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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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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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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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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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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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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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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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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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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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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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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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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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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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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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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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亦春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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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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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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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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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绪缨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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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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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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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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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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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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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基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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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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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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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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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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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家澍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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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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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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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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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叁大奖由学院从学术成果最优的博士、硕士各推荐1名。叁大奖落选的学生优先保证原有奖项;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国际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各推荐1名;
3.申请学生无须填写具体奖学金名称,学院将根据《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改版)》择优推荐(详见附件2)。
二、评选说明
(一)参评对象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海外同学。
(二)校庆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6年国家奖学金、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017年“关心下一代·长青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叁大奖除外)。获过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叁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17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二、评奖基本要求
(一)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叁)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
(四)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含3小时、以厦门大学志愿服务系统登记的为准)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历,博士生暂不作此项要求。
详见附件2:《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改版)》
叁、校庆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1;
2、各类奖学金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1;
3、证明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打印即可, 建议班级为单位统一打印);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硕士研究生志愿者服务时间不低于3小时,志愿服务证明可通过志愿者网站截图打印,截图须包括姓名、学号,志愿者时长,本人在截图复印件上签字;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以团队竞赛,在复印件上注明团队总人数);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叁部分;
②有顿翱滨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JCR最新分区参照研究生院JCR分区查询网址(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962.html);
(二)电子版材料
1、各类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为:姓名-年级-专业-校级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各类奖学金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1。文件命名:专/硕/博-年级-专业-校级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打包发到学习部邮箱glxyjzxj@163.com,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截止日期:星期六(3月11日)14:00,逾期不候。
(特别提醒: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四、纸质版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单独报送材料一律不接收),将纸质材料于星期六(3月11日)中午12:00—12:30,在海韵二期食堂门口,交予学习部成员。
联系人:袁同学 电话:188-6002-8829
五、其它说明
1.班级在提交候选人材料到研究生会学习部之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以免漏报;
2.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附件1:校庆期间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308/20170308124226679.rar
附件2:管理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改版)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7/0308/2017030812455279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