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我院获得的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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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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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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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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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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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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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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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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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信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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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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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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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年级、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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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内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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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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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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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1名)、会计学(1名)专业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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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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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1名(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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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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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台湾、港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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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奖学金:大陆生、港澳台侨、外籍学生都可以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申请“光华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前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3.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二年级同学参评前实际在校的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叁、四年级同学不少于2次;
4.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参评学生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请见附件1 《麻花星空mv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20150705)》)
(二)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能参评“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叁、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麻花星空mv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20150705)》(附件1)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叁个学期(含第叁学期)成绩为依据。
2.台湾、港澳学生参评的宝钢学生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附件2)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包含全校性选修课;“行为表现分”依据《麻花星空mv本科生综合素质考核条例》(附件9)执行。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201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见附件3),不再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2.本次国奖国励与校级奖学金可以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但由于校方截止日期的限制,校级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必将先于国奖国励完成,获得校奖的同学将自动失去参评国奖国励的资格。请同学审慎选择。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6年下半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五、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申报同学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4)报学院备案;
(二)各单位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 “光华学生奖学金”、“宏信奖学金”、“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2) 2015-2016教务系统成绩截图(电子版)
(3)厦门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电子版)(流程:登录“厦门大学志愿者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点击打印机图标-截图)
(4)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5)申请宏信奖学金的还需填写申请表(附件10)(电子版)
2. “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⑴ 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请同学自行填写课程成绩与行为表现分。
⑵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报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⑶ 2015-2016教务系统成绩截图(电子版)
⑷ 行为表现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另,两个类别的奖学金共填一张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加分项均需纸质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请支书认真审核。各班级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请按附件8所示要求整理。
纸质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⑴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⑵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⑶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⑷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⑸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叁)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15日20:00。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负责。
附件:《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附件包》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6/0914/20160914033936909.rar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