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大学〔2008〕13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各班想要申请本次一揽子助学金的同学先填写附件压缩包内《附件1:一揽子助学金自主申请表》进行自主申请,并将自主申请表电子版在11月8日(本周二)24:00之前提交给生委。由生委汇总之后,在11月9日(本周叁)中午12:00之前由生委发送给各班勤工部负责人。填写该表表示想要申请本次一揽子助学金,不需要填写想要申请的具体助学金项目。只有通过本学年困难认定的同学才能申请助学金,困难认定等级以之前公示的为准。
2.在自主申请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组织各班,按照班级分配的名额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各位学生所获得的具体助学金项目,由生委填写《附件2:班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班级推荐汇总表》请在11月13日(本周日)下午15:00之前,结合申请者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生委汇总之后)发送给各班勤工部负责人,纸质版需有班长和生委的签名(确保该结果是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的)。
3.班级民主评议结果通过后,请生委组织获助同学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各项助学金要求参照附件《2016-2017学年一揽子助学金附件包》中的附件,需要填写的报名表等材料也在该附件包中。请注意看附件《一揽子助学金填写表格&要求》,未合格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有可能退回重新上交。由生委汇总各项材料之后,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请在11月13日15:00之前交给各班勤工部负责人。(具体生委必读+申请者必读请参见群邮)
4.请班级同学及班委注意各项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以及填写要求,若不按要求填写将被退回,逾期上报视为放弃本次助学金申报机会。
附件:《2016-2017学年一揽子助学金附件包》
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6/1107/20161107024948131.zip
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