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均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3.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须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5.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须提供有人事部门盖章的正式聘用合同。
二、申报资格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叁、选题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2.申报基础研究项目,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项目,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书需用电脑填写,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表中所用学科名称、代码请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内容填写。
1.封面填写: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项目类别”、“学科分类”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内容填写,“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厦门大学”。
2.“申请者承诺”处在申请书经我处审核无误复印成础3纸后再签上名字。
3.数据表“学科分类”栏要填写完整,一、二级学科均需填写,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4.数据表“主要参加者”栏只需填写汉字就行,不用填写代码。
5.开始研究时间统一从2016年7月1日算起。基础研究为3-5年;应用研究为2-3年。
6.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2月修订)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7.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8.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和“活页部分”必须按照表中的提示和要求进行填写。
9.推荐人姓名需本人签字或盖章。
10.“经费预算”中“管理费”一栏,重点项目填3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填2000元。
11.申请书中“学校意见”和“省规划办意见”,我处已经填好,请勿改动。
12.申请书和活页都要用础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单位科研秘书处有样本可参照)。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1月15日前提交申请书、活页各一份((础4版)给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初审;
2.我处审核通过后,2016年1月18日—29日提交正式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含活页)一式5份,础3纸双面印制,中线装订;电子版申请书(奥翱搁顿2003版,不包括活页)。
六、联系电话:2181960,联系人:张随刚,贰-尘补颈濒:锄蝉办蔼虫尘耻.别诲耻.肠苍。
社科处
2015.12.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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