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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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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赴台湾(普通团组)校内审批手续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6-23


根据我校台港澳办最新通知,为简化因公赴台湾校内审批流程,我校教职工、学生因公赴台湾校内审批手续将改由OA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

 

 

一、须知

 

受理范围

台港澳办统一受理我校师生赴台湾访问考察、短期讲学、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学习等因公务赴台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不受理旅游、探亲等因私赴台行为。

依据相关外事规定,除非为台港澳籍师生或外籍的师生,否则任何教职工或学生都必须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因公签注赴台参加公务活动,严禁通过自由行等方式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如通过自由行往返台湾,届时返校后财务也将无法报销。

 

受理赴台申请的时限

赴台参加普通学术交流、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会议、国际会议,原则上都必须至少提前40OA报批。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出访前校内审批手续

 

(一)申请人准备报批材料,并以邮件形式提交给外事秘书

1.OA请示正文

2.《厦门大学教职人员/学生出国(境)申请表》

3.邀请函、邀请单位介绍、专业活动计划书及行程表、赴台人员名单等申报材料。材料的类型和数量依据赴台交流类型不同,详见附件:《赴台湾申请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4.《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5.《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当日航班查询情况截图等)

6.《住宿超标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邀请方官方指定酒店时的正式通告等)

7.《处级干部因公出国(境)请假申请表》

8. 教职工持因私护照出访说明

 

注:

1.《厦门大学教职人员/学生出国(境)申请表》请打印,经费一栏请相关经费负责人签字、承诺书请亲笔签名,完成后扫描成PDF文件。

2.报批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合成为1PDF,其中1234项为必交项,5、678项则视实际情况提交。

3. 相关表格见附件或可在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学院外事秘书审核材料,OA报批

1.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报批材料

2.  对申请人的出访情况进行事前公示(5个工作日)

3.  OA拟文正式申报,附上报批材料PDF文档。

4.  经学院OA秘书,将OA转给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

 

(叁)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

1.行政领导审核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教职工

学生

经费来源

经费来源

是否调课及具体调课情况

是否经导师同意

学术假情况/处级干部请假情况

是否经学生处/研究生院同意

是否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

是否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

 






2.党委/党总支审核以下内容,并签署意见:

教职工

学生

政审情况

政审情况

公示情况

公示情况

 

(四)台港澳办经办人审核、OA拟厦大公文申报

厦门大学台港澳办经办人:曹京柱

Office:厦门大学颂恩楼806

Tel0592-2181579    Fax0592-2180240

E-mailthm@xmu.edu.cn

Website

 

(五)台港澳办负责人审批

 

(六)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审批

附件:http://sm.xmu.edu.cn/uploadfile/2016/0623/20160623112453490.rar
 

 

出访前校内审批手续完成!

各位老师、同学如对方案有疑问,欢迎咨询!

联系人:刘银燕

电话:2185020

邮箱:glwszl@xmu.edu.cn

地址:保欣丽英楼嘉庚一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