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让青年交流交心、互学互鉴,厦门大学将继续选派交换生于2025年春季学期赴台港澳地区相关合作院校交流学习。
一、项目信息
香港理工大学学校介绍:
香港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立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香港第一所由政府资助、提供工科教育的院校。科研以应用为本,强调教育、科研及知识转移应以贡献社会为目标。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57位。
阳明交通大学学校介绍:
校区分别位于台北市和新竹市,由台湾阳明大学和新竹交通大学合并而成,与台湾清华大学、政治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共同组成“台湾联合大学系统”。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219名。
台湾科技大学学校介绍:
位于台北市,与台大、台湾师范大学共同组成“台湾大学系统”,设有6个学院,以培养高科技工程与管理人才为主、人文及社会科学并重,尤以商科和工科见长。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392名。
台湾师范大学学校介绍:
校区位于台北市、新北市,与台大、台湾科技大学共同组成“台湾大学系统”,拥有9个学院,62个系所,侧重教育和人文艺术领域。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第452名。
“中央”大学学校介绍:
位于桃园市,设有8所学院,26个学系,19个独立研究所,重点研究领域为环境与能源、复杂系统与电浆科学、光学与光电科技及资讯应用,特色研究领域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及生物医学。与台湾清华大学、阳明交通大学、政治大学共同组成“台湾联合大学系统”。
中兴大学学校介绍:
位于台中市,以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兽医、生命科学、转译医学、生医工程、生物科技、绿色科技等领域见长,与台湾中山大学、成功大学、中正大学共同组成“台湾综合大学系统”。
彰化师范大学
中国文化大学
义守大学
(更多项目信息请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对象:
香港院校:本科二、叁年级
台湾院校:本科二、叁年级,硕士二年级
2. 交流期限:一学期
3.选拔条件:专业成绩、英语水平优秀(详见附件)
4. 费用说明:
学费: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膳食费:自费
5. 在台港澳地区相关院校的选课计划需先报原所在院系审批
6. 交流结束取得成绩单后可以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转换学分
叁、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1)厦大全日制在读学生,若申请在大四、研叁下学期赴外交换,须自行承担可能存在延毕的风险。
(2)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交流期间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2.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我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我院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
(3)我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台港澳办。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校台港澳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线下面试。
3.申请材料
(1)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承诺书(台湾院校)
(2)成绩单
(3)英语水平能力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交一式叁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于2024年9月16日17:30前提交报送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1)纸质版《厦门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除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备案一栏外,其余部分提报前均需完成相应签字)、中文成绩单(含GPA,教秘签字) 及相应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嘉庚1号楼320办公室陈老师处,咨询电话:2182872。
(2)如上材料扫描后,PDF电子版发送至kellychan19515@xmu.edu.cn 。邮件主题命名:“校际项目-2025春厦门大学赴台港澳地区交换项目申报材料+申请院校+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厦门大学学生赴台港澳交流项目申请表》+姓名”、“中文成绩单+姓名”、“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姓名”。
六、特别提醒
1. 交换生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2. 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费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3. 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 申请者请务必认真阅读交流院校相关信息,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5. 入选后,非不可抗力因素随意退出项目的,今后将不再具有出境交流资格。
6. 交流结束后需按要求提交返校材料,否则不予发放成绩单。
7. 所有入选学生需经所在学院推荐、厦门大学校方正式提名,请同学们勿私自盲目联系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8. 如被录取,请于出境前至少40天联系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陈老师办理学生出境报备手续,联系电话2182872,邮箱kellychan19515@xmu.edu.cn,学生出境审批未完成前,不得私自离境;审批完成后,不得无故随意变更已获批事项,如有任何变更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同意。
学院国际发展与国际认证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